11月11日,新大洲A(000571)发布公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商贸因与华夏银行宁波分行的借款合同纠纷被起诉,案件尚未开庭,涉案金额为8134万元。
公告称,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商贸于近日收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传票》((2025)浙0212 民初32931号)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起诉状》。原告华夏银行与被告浙江商贸、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大洲”)、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新大洲投资、新大洲控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3日立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商贸应于2025年9月10日支付到期本金8000万元、利息1043766.09元,截至公告日仍未偿付。
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浙江商贸归还原告借款本金8000万元,支付计算至2025年9月22日的利息1056654.98元、罚息23.2万元、复利3064.98元,其后的复利、罚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至实际履行日止;判令被告浙江商贸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48000元;判令被告新大洲控股、大连和升、海南新大洲、新大洲投资对上述提及的在最高额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原告就被告新大洲控股名下五九集团5400万股股权折价或者拍卖或变卖的款项在最高额质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原告就被告新大洲投资名下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凤中路18弄32 号102室【不动产权证号:沪房地青字(2013)第017392号】的不动产拍卖或变卖的款项在最高额抵押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新大洲在公告中表示,在本案案涉借款发生逾期风险时,公司在大股东大连和升的协助下,积极与债权人及第三方等沟通,寻求解决方案,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当中尚未确定。
近期,公司还披露了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债务逾期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9)。若上述逾期债务未能妥善解决,进入诉讼程序,受理人民法院之后做出的判决涉及执行公司持有五九集团股权,将可能导致公司失去五九集团控制权,继而导致公司无法合并五九集团财务报表,五九集团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有可能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今年前三季度,新大洲A实现营业收入为3.95亿元,同比下降31%;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7806万元扩大至亏损1.02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9424万元;经营现金流净额为-1.37亿元,同比下降383.1%。
资料显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5月25日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煤炭采掘及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长焰煤。